近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公布了“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评审验收结果,我院顺利通过验收,被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1年,按照《关于做好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供销厅科字〔2011〕6号),经专家评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确定我院等6所院校为总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单位,建设期限三年。三年来,我院参照国家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标准,集中力量提升学院内涵建设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专业课程建设、加强高水平“双师型”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学院管理体制与机制;重视人才培训,深入研究行业、岗位任职要求,按照岗位标准培训人才,围绕培养具有较好理论素养、较好技术水平和较好动手能力的人才,为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培养了许多高技能人才。 此次被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对我院三年来建设与发展的肯定,我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加强“品质经贸”建设。 相关链接:http://www.chinacoop.gov.cn/HTML/2014/09/02/95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