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树立标杆,不断推进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展示新时代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形象,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学优看齐,进一步服务校园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在学校改革发展中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以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2017-2018年度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表彰名额为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超过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不超过10个。各总支可以在全校范围内推荐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优秀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推荐评选对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范围为各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对象为组织关系在学校并在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对象为全校各基层党组织专兼职正副书记、委员、党委工作部门党务工作者及学校各级纪检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 三、推荐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时事事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学校优质校等中心工作中业绩显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干事、勤于修身、从严治家,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创造性地推进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廉洁奉公,率先垂范,善于团结带领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纪检工作者需热爱纪检工作,业务精通,执行纪律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成效显著,得到广泛好评。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切实履行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强化。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出色完成学校各项中心任务。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有较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赢得基层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四、推荐评选程序 1.民主推荐。以各党总支为单位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人选,组织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见附件2,3,4)。有关材料及名单请于6月19日下班前报学校党委组织宣传部。 2.党委审批。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学校2017-2018学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表彰名单。党委召开“七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五、其他有关要求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是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载体,也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内关爱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党总支和广大党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选出来。要把推荐出的先进典型作为“两学一做”教育的生动教材,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广大党员和全体教职员工为学校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联系人:来红,联系电话:86929951,电子邮箱:584901682@qq.com 中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