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开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根据教育部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面创建的基础上,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选择部分条件较为成熟的基层党组织,下大力气加强建设,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在两年内培育一批校级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切实推动新时代学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一、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在学校各总支中培育创建6个左右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 2 年(2022 年 9 月至 2024 年 9 月),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为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建设任务:入选的党支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 号(见附件 2),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见附件 3)(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南》)规定,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①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②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③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④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⑤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⑥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3.推荐范围: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申报应以教师、学生党支部为主,尤其是教师党支部,其他类型支部特别优秀的也可申报。已入围首批学校党建工作“双创”培育创建单位的不纳入推荐范围。
4.推荐名额:各总支至少推荐1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二、培育创建条件
申报学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单位的,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 3 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 1 年,且在 2 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 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所在学校的各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 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重点任务指南》所列要求。
三、方法步骤
1.总支申报。经各党总支专题研究后,确定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两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等表格,并提供支撑材料。各党总支对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将申报书和申报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2年9月8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2.遴选确定。学校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组织评审并于2022年9月底公布培育创建名单。
3.培育创建。根据《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各建设单位按计划组织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并形成不少于建设任务中明确的 6 个方面成果。
4.管理考核。学校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方式,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2023 年 9月,各建设单位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学校将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对建设单位培育创建情况进行中期考核,并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继续开展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5.巩固验收。建设期满,各建设单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各建设单位应于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和创建成果。学校将对各级党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于2024年9月公布验收评定结果,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情形。验收通过的,进行集中宣传推广;验收暂缓通过的,督促总支半年内完成整改再建设,并组织第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严格追责问责,并取消所在党总支各级党组织两年内申报党建“双创”工作项目的资格。
四、实施保障
1.压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双创”项目培育工作,落实党建责任清单,把示范点创建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目标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2.精心统筹谋划。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创建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创建目标和创建工作措施。坚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把示范点创建工作与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使各项创建工作紧密衔接、有序推进。
3.落实经费保障。建设周期内,学校党委根据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的建设内容予以一定经费支持。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高效、合理使用建设经费。
4.注重典型引领。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典型培育,注重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带动,培育树立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推广、能持久的先进典型,发挥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黄菲菲 0571-86929950。
电子邮箱:490680633@qq.com。
附件: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docx
附件2:《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 号).pdf
附件3:《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pdf
党委组织部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