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职党研〔2022〕5 号),现将2022年课题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立项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按照2022年度课题研究方向,聚焦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研究、新时代高职院校党的建设与发展、立德树人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加强课题项目研究,注重项目品质和研究成果转化。 研究会科研立项工作将重点支持在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等工作一线的教师干部,课题立项审批中注重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合作,鼓励学科交叉融合。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额度 2022年科研项目实行自主申请、根据申请质量立项。研究会对科研立项项目实行奖励制,即对评选为优秀的重点项目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评选为优秀的一般项目给予500元的奖励。立项同时被认定为校级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参考选题分别为《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2022年度课题研究方向》(浙高职党研〔2022〕4号)的“重点研究方向”和 “一般研究方向”。未列入“重点研究方向”的选题原则上不予重点课题立项。 (二)项目主持人须为学校的在编(或正式)教师、干部,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离退休教师、申报日起一年内即将离职或退休的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作为课题组成员,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三)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限报4名,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研究会提倡各会员学校之间加强横向合作,加强科研团队的研究力量,提升科研水平。2所及以上院校合作申报的项目优先立项。 (四)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先进可行,符合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 (五)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申报2个项目。 (六)由于2021年课题尚未评审,2021年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不予立项新课题。 (七)课题研究时间为期一年,如未能按时结题允许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仅限一年。如超过延期期限仍未结题,则取消该课题立项,原则上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将不予立项新课题。 四、申报办法 (一)请各学院、处室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由各部门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按本通知和《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书》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2份。于2022年6月6日前报宣传统战部。联系人:董文萍,电话:86929951,内线(8951),逾期恕不受理。 2022年5月16日 宣传统战部附件2: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