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奋勇争先、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根据《中共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的通知》和学校党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1-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担当作为好支书和先进党组织评选,并择优向省社直属机关党委进行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一)学校推荐名额 表彰名额为优秀共产党员65名(不超过教职工党员总数15%),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担当作为好支书5名,先进党组织12个。各党总支可以在全校范围内推荐2个先进党组织、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2名担当作为好支书。优秀党员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省供销社推荐名额 学校在各党总支推荐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9名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4个先进党组织。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范围:党组织关系在学校中共正式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基层一线教职工党员倾斜。 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推动学校综合改革、促进社有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核心任务、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工作中担当负责、业绩突出。 3.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4.截止2022年6月30日入校满1年以上,近两年民主评议党员中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范围:学校各级党总支、党支部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职能部门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 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党务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熟悉党的理论和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具有与党务工作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在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加强党的基层基础建设、服务中心大局工作等方面取得扎实业绩。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干部、师生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4.一般应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1年以上。 (三)担当作为好支书 范围:学校各党支部书记(不包括党总支书记)。 基本条件: 1.政治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担当实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星级组织创建,扎实推进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克难攻坚、冲锋在前,取得突出成效。 3.善抓党建,所在党组织战斗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群众威信比较高且成效明显。 4.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自身形象好。 5.一般应担任支部书记1年以上。 (四)先进党组织 范围:学校各级党总支和党支部。 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在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工作中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成绩显著。 3.领导班子成员近两年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况。 二、评选程序与表彰办法 (一)民主推荐。各党总支据评选推荐的基本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经民主推荐、集体讨论研究,党总支初步审核后,在做好排序的基础上,报学校党委研究审定。 (二)党委审批。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学校2021-2022学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同时,择优向省社直属机关党委进行推荐。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推荐应向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工作一线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支部倾斜。从严控制处级(相当处级)党员干部参加评选,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一般不作为评选对象。 (二)严格推荐评选程序。在酝酿推荐过程中,要严把评选标准关和评选质量关,真正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拟推荐评选对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 (三)认真做好材料上报工作。精心组织做好先进典型事迹的挖掘和材料的撰写,力求真实准确、生动感人,并按规定要求,将拟推荐评选“两优一先”对象情况,包括《“两优一先”推荐情况汇总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担当作为好支书推荐审批表》、《先进党组织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3,4,5,6)相关电子文档、照片资料(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担当作为好支书个人照片1张、先进党组织有关活动照片若干,JPG格式等一并于5月31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逾期将视为放弃。联系人:黄菲菲,联系电话:0571-86929950,电子邮箱490680633@qq.com。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结合营造迎“七.一”和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浓厚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学习活动,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示范,进一步形成创先进、争优秀的浓厚氛围。 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7日